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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爱婴幼儿教育的特点

【文章来源: 更新时间:2022-10-14 15:50:49 点击数:

1.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

        幼儿去幼儿园接受教育是自愿的而非强迫接受的,家长完全可以根据孩子和自己的各方面的情况,综合考虑是否送孩子进托儿所或幼儿园,以及送孩子进哪所幼儿园或托儿所。学前儿童在学前教育机构的学习可以很自主和自由,因故未上学前教育机构,事后家长和教师不得强迫他们进行课程补习。2.学前教育保教结合

       学前期是儿童生长发育十分迅速而旺盛的阶段,也是身体各种器官、各个系统的机能还没有发育成熟和完善的时期。

生理上,他们骨化没有完成,骨骼坚固性差,容易受损,容易变形。他们的肌肉柔嫩、力量弱,耐力性差,容易疲劳心理上,由于他们的年龄小,生活经验少,活动能力、自我控制能力、生活自理能力都比较差,对成人的依赖性很强,需要和别人交往建立起关系,需要成人或年长的儿童带领他们进入社会,获取经验在法律上,他们虽然具有同成人一样的权力,但他们无相应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。按我国《民法通则》规定,10岁以下儿童属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,他们当然亦不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因此,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要特别强调保育与教育相结合,一切教育活动都是在保育的前提下进行的。

3.学前教育的启蒙性

         学前教育的启蒙性,是指对学前儿童的教育要与他们的现实发展需要联系起来,要启于未发、适时而教、循序渐进,不损伤“幼嫩的芽”,并且要促使其苗壮成长。

      学前时期,是人生发展的早期,这个时候,是人的生理发育、心智发展、个性萌芽的初级阶段,学前儿童开始了初步的社会化历程,面对世界,他们好奇、迷惑,并主动探索,展现自己内在的生命本质。这一时期的教育,要为学前儿童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根基。在于使学前儿童的体力、智力、品德和情感都得到发展,为他们升人小学后较快地适应正式学习生活打基础,为他们一生的发展打下基础。因而在学前教育阶段,不以传授系统知识为主要目标。

        在学前教育阶段,不以传授系统知识为主要目标。对于学前儿童来说,专门组织的教学活动,为他们提供的内容是最基本的,具有启蒙性;学前儿童自由地游戏玩耍,甚至进餐、午睡、穿衣等都是结合他们的生活在学前教育机构的一日活动来安排的,具有生活化的特点。4.学前教育的直接经验性

       在学前教育阶段,由于学前儿童的认知水平较低,知识经验欠缺,他们认识事物主要是通过感官和动作,与周围生活环境中的事物直接接触,进行感知和操作,获取直接经验。而且,他们的思维方式主要是通过具体形象思维,学前儿童只有通过感官和动作确切地接触到事物,并操作它们,才会理解它们。在学前教育中,要注意为学前儿童提供丰富的实物材料和真实的生活情形,帮助他们获得直接经验。